第56章 是个血腥气十足的笑容。_允你在我掌心撒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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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章 是个血腥气十足的笑容。

  夜店距离a大校园有些远,傅谨御到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十点,虽然来的时候他气势汹汹,可真到了a大校园,他又犹豫了。

  以他对温晓的了解,如果他真的冲进去在沈冀骋面前揭穿她的谎言,只怕就真的彻底激怒她了。

  那个女人,看着柔柔弱弱的,性子却是强悍又固执,被惹毛了,真不知道以后要怎么收场。

  “三爷,要不要进去?”何超忐忑的看了眼傅谨御,今天他又搞砸了一切,怎么也没想到派出去跟踪沈冀骋的人也能被温小姐发现。

  提起这个温小姐的反跟踪术,何超头皮发麻,他对她真是甘拜下风,下午派出去的人已经是他手下最精英的人选了,人长得其貌不扬,混入人群中,毫不起眼,执行别的任务从没失手过,只有这个温小姐,像是后背长了眼睛一样,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。

  “要不,以后别派人再跟温小姐了,反正跟了也没用,总被她发现,还惹得她生气,何必呢。”

  傅谨御沉默,像是没听到何超的话,点了一支烟,坐在车中吸完,起身下车。

  “三爷,你真去抓人?”何超赶紧跟下来。

  “不一定。”傅谨御自嘲的笑了笑,“心烦,四处走走。”

  这学校就是温晓曾经待过五年的地方。

  他想去转转,看看她曾待过的地方有什么特别的。

  “你在这儿等我,走时我叫你。”

  交代完何超,傅谨御手插兜里,慢慢沿着柏油小路,在a大清悠的校园里走着。

  学校北边的大礼堂里,沈冀骋拉着温晓坐在第一排的座位上。

  头顶的成排吊顶开着,将偌大的空间照的亮堂堂的,没一处死角。

  “饿不饿?”沈冀骋温柔望向身边的女孩,她的脸在灯光下,莹白如玉,泛着淡淡的光泽。

  “不饿。”温晓神情有些恍惚,六年过去了,大礼堂中增添了很多新的设备,整体结构也被重新规划过,加了很多灯和现代化设备。

  “不奇怪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?”沈冀骋的目光隔着镜片投在温晓脸上,多了几分探究。

  只是温晓严重心神恍惚,根本没发现沈冀骋的异样。

  听到沈冀骋问话,她心不在焉的看他:“为什么带我来这里?”

  “因为这里对我很重要。”沈冀骋笑了笑,“我就是在这里遇到我的初恋。”

  男人俊雅的脸庞在灯光的映照下散发出温柔的光泽,他的眼神也因为回忆变得朦胧恍惚。

  “我还记得那是我十八岁那年,我刚上大一,国庆放假刚回家,就撞上我爸和我妈吵架,两人都迁怒我,我赌气来到学校,躲在大礼堂里生了一晚上的气。”

  “后来不知道怎么的,躺在地上睡着了。”说到这里时,沈冀骋的目光看向温晓,带着几分意味深长,“你猜早上我发现了什么?”

  他笑了笑,从口袋里拿出一枚心形的棒棒糖。

  “我在我的手心里发现了这枚棒棒糖。”

  还有写在地上的一句话:吃糖会开心。

  温晓脑中嗡的一声,脸色大变,死死盯着男人掌心的棒棒糖。

  放的时间太久了,糖纸的颜色都变的极浅,糖的外形也有些变形,比刚送出去时扁了很多。

  她呆若木鸡的坐着,怎么也没想到,十三年前送出去的棒棒糖会被沈冀骋留到现在。

  “我怎么也没想到在这个黑暗的夜晚,竟然有人陪我一起度过。”沈冀骋微微笑着,不动声色将温晓的神情看在眼里,心里藏了十几年的悬案终于尘埃落定。

  “我不知道这个爱吃糖的小姑娘是谁,我醒来时她就不见了,我找了礼堂里所有的地方,只在我身后的地上发现了一枚卡通发卡。”

  沈冀骋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,很精致的那种放钻戒的小盒子,打开后,里面是一枚蝴蝶型发卡,很廉价的那种地摊货,却被保存的很好。

  温晓盯着盒子里的那枚发夹,心中剧震,这发卡是她的,是她考上市一中后,老院长买来送给她的礼物,原本有一对,礼堂那一晚后就丢了一只,她一直没找到,却没想到是被沈冀骋捡走了。

  “原本我以为这是巧合,哪知后来,我又遇到了那爱吃糖的小姑娘几次,每次都是我心情很不好的时候,她总是偷偷塞给我一枚棒棒糖,而我始终没发现她的踪迹,直到,两年后,我在父亲的逼迫下出国留学。”

  沈冀骋没往下说,他出国留学后,每年寒暑假都会回国,然后都会选一天到a大的大礼堂静坐,而每个晚上,他都会收获一枚棒棒糖。

  直到六年前,他公司发生危机,他又去大礼堂里静坐,以为会再收到一枚棒棒糖,他已经做好完全准备,要将那个陪了他很多年的小姑娘抓住,可那姑娘却没再出现。

  一个月后,一个自称宋如兰的女人找到他,愿意给他的公司融资一千万,助他度过难关。

  从那以后,不管他怎么在大礼堂中静坐枯等,那个爱吃糖的小姑娘再也没出现过。

  直到三年前,他意识到那姑娘永远也不会再出现了,绝望中,砸坏了大礼堂,事后又斥巨资,将大礼堂重新装修,之后,就再也没来过。

  最初几年,他对那爱吃糖的小姑娘并没有什么情愫,只有好奇。

 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,那种好奇变得抓心挠肺,他想过好多办法,都没能找到那个滑溜似鱼的小姑娘,却在寻找的过程中丢了自己的心,爱上一个从没见过面的小姑娘。

  他不知道她是谁,只能从当初的棒棒糖和蝴蝶发卡猜测她应该是个很小的姑娘。

  这么多年过去,当年的小姑娘,现在当然已经长成大姑娘了。

  沈冀骋带着一丝追忆,拨弄了一下盒子里的蝴蝶发卡。

  “这个发夹好看吗?”沈冀骋问温晓。

  温晓呆愣了好久,才点头,声音沙哑:“好看。”

  “那送给你吧。”沈冀骋伸手取出发夹,帮温存夹在头发上,笑了笑,“还挺好看的。”

  这也算是物归原主了。

  “不,我不要,这东西对你这么重要,我不能要。”温晓摇头,取下蝴蝶发夹还给沈冀骋,心中混乱的厉害,神情中透着彷徨。

  她终于知道沈冀骋为什么要带她来a大了,他已经对她起了怀疑。

  到底是哪里露出马脚,沈冀骋怎么会猜到是她呢?

  明明两人之前根本没见过,根本还是陌生人。

  “我饿了,我们走吧。”温晓现在只想逃离这里。

  原本这大礼堂对她来说,是个承载了很多幸福回忆的地方,如今却成了她避之不及的地方。

  十一岁那年被沈冀骋救了之后,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放假后,打扮成各种各样的人,跟在沈冀骋身后,默默的关注他的喜怒哀乐。

  她知道他所有的事,所以,那个他心情不好的夜晚,她才会出现在大礼堂中,陪着他度过一个漆黑的夜晚,以及后来的很多个黑夜。

  那曾是她心中最隐秘的幸福,如今却成了定时炸弹。

  她不能让沈冀骋知道她就是那个爱吃棒棒糖的小姑娘。

  当年她自卑身份低微配不上他,如今终于摆脱穷苦,却有了洗不去的污点。

  她从不知道,当年自己的那点幼稚的安慰会让沈冀骋对她念念不忘,她以为沈冀骋肯定早把那些棒棒糖扔了。

  却没想到他竟然保留到现在。

  那些糖那么廉价,大街上到处都是,当年她只是个穷苦的孤儿,就连那些廉价的糖也吃不起,却又很渴望那甜甜的滋味,便买一只放口袋里当个激励自己努力的奖励。

  只是那些给自己的奖励,基本全都送给了沈冀骋。

  直到她长大,能自己赚钱后,对棒棒糖不再有执念。

  “好吧,我们去吃饭。”沈冀骋笑了笑,没有急着逼迫温晓承认什么。

  这些年,她到底去了哪里,发生了什么事?那一亿的巨款她到底是怎么弄到的?这些谜团始终盘绕在沈冀骋心里。

  在没搞清楚这些之前,他不会逼迫温晓承认什么,只会引她慢慢露出所有藏起来的东西。

  出了大礼堂,沈冀骋要牵温晓的手,却被她躲开了。

  “不要,被人看到不好。”

  从刚才沈冀骋被围观,温晓就没让他再牵手。

  沈冀骋笑了笑,没勉强。

  两人沿着柏油小路,慢慢走出学校。

  身后不远处,傅谨御双手插兜,风衣的帽兜遮挡住大半张脸,如影随形的跟着两人。

  出了a大校园,已经夜里十一点多了。

  “去夜市吃吧,合记的涮牛肚还不错,我上学时经常和宿舍的同学去吃。”沈冀骋指了指学校旁边的小吃街。

  快半夜了,小吃街还是灯火通明,人声鼎沸。

  “好啊,我记得冰雪倾城的奶茶很不错,不知道现在还开了没?”温晓想起记忆里的味道,恍惚了一晚上的眼中带了几分笑意。

  “开着呢,还有刘家烤串,石记烤鱼,你也没离开多少年,那些老店都开着呢。”

  “那太好了,我最喜欢吃石记烤鱼。”

  “那今晚一定让你过足瘾。”男人俊雅的眉眼中带着温暖,拉着温晓的胳膊,带她过马路。

  刚过了马路,温晓突然回头,目光盯在马路对面那个穿着黑风衣的高大男人身上。

  温晓一眼就认出那是傅谨御,他竟然真的跟过来了!

  温晓震惊的睁着眼,心里一慌,不知道他想干什么。

  对面的男人似乎有所觉察,猛地抬头,迎上温晓的目光,勾了勾唇角,是个血腥气十足的笑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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